民間任意捕狗 罰1至5萬



流浪狗是不少大學校園頭疼的問題,為了防範流浪犬攻擊學生,有時會委外捕狗隊捕捉驅趕,可是這樣的行為如果不是由受過訓練的清潔隊員執行,可能將觸犯動物保護法!

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所長蔡宗益表示,捕捉流浪狗目前僅由受過訓練的清潔隊員執行,民間任意捕捉將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他強調,根本之道還是要減少流浪狗的繁衍。

樹林市清潔隊表示,台北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外勤班,自行驅趕流浪狗,絕不能用棒子打,若自行驅趕涉及以棍棒攻擊,甚至把狗兒打昏,已違反動物保護法。

蔡宗益指出,清潔隊員都是經過受訓,配有識別證及捕犬車,捕捉的器材使用捕犬網、捕捉桿及加圈的套環,以免傷害動物,同時以兇惡罹病、會攻擊人的流浪狗優先,隨意捕捉不僅觸犯動物保護法,一旦捕捉了他人飼養的犬只,還會觸犯侵佔或竊盜刑責,必須移送警方。

蔡宗益表示,許多校園、工地常見流浪犬聚集,根本的問題是食用過的垃圾食物要清乾淨,不要任意餵食,避免流浪狗聚集,一旦發現流浪犬,可撥打動防所動物保護專線(02 )2959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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