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燈、螢光棒 逾半數不合格



元宵節一到,許多家長會為小朋友購買燈籠或螢光棒過節,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天公布,市售燈籠及螢光棒抽驗結果,有一半以上不合格,易對兒童造成傷害。

標檢局表示,抽驗不合格者不乏購自知名賣場,如煥佑企業的「電子迷燈籠」購自桃園遠百;金大順實業製造的「迪士尼摺疊紙燈籠(大)」、富貴社的「元宵花燈No50」是購自家樂福賣場。遠百和家樂福昨天都表示,願意配合下架處理。

標檢局副局長王正輝表示,這次抽驗十九件手提燈籠,有十四件不合格,比率高達五成八,包括六件含過量「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有二件有過量重金屬,其他則有危險的銳利邊緣,都會危害兒童安全或健康。

王正輝解釋,「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是一種環境荷爾蒙,會干擾生物體內的化學物質,經常接觸會對兒童身體造成危害。提醒家長,不要讓嬰幼兒將有害的燈籠和螢光棒放到嘴巴裡啃咬,玩完後也要記得洗手,將化學物質洗掉。

部分不合格的燈籠有銳利邊緣,容易劃傷或刺傷兒童的眼睛及皮膚,相當危險;或是具有過小易脫落的物件,可能被兒童誤食。

除了燈籠外,標檢局另驗的十六件螢光棒中,不合格的有十二件,比率高達七成五。其中有八件含有過量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王正輝提醒,購買螢光棒要注意是不是會有內液洩漏,因為有害化學物質多包裹在螢光棒中;其他不合格多是標示不符。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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