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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Re:沒有信用的商店 |
| 作者: |
荷碧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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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編 號: |
第 166512 篇 |
| 發 表 日 期: |
2006/02/27 13:57:47 |
| 閱 讀 次 數: |
838 |
| 此篇文章 回應: |
166500 (CHACHA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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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此篇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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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收據應該非必要
因為商家也不否認有此事,
他不否認就不需要證據,
問題只是他們不願意送過去
也不能說沒有證據
因為同學在場,他的話也是證據
我想可以請同學寫一個當時的經過給官員
我肯定您找消保官
因為有官員出面
就是對於商家的一種教育
不管商家是否馬上配合
下次一定不敢隨便敷衍顧客
>【 在 CHACHAGIRL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現在比較傷腦筋的事
>就是當時沒有留下他們的收據
>所以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樣子處理
>當時商店�堶惜]沒有其他的人
>只有我的同學跟兩個小孩
>今天有大概問過消保官
>他是希望我能夠拿出証據來舉証
>但是我真的已經沒有他們的收據
>如果各位有更好的建議
>也希望各位能夠多多提供我有效的建議
>
>
>>【 在 CHACHAGIRL 的大作中提到: 】
>>去年的暑假我帶小朋友到花蓮旅行
>>後來到花蓮的馬太鞍驛站購買一些商品
>>當時我正在看1個小小的掛飾
>>打算把這個東西掛回去的時候
>>不小心這個東西掉了下來
>>剛好就打到下面的陶瓷大公雞
>>不小心讓這1個裝飾品頭部的雞冠受損(大概只有1公分)
>>當時我立刻賠償店家的損失
>>並且希望他們把這1隻公雞作個處理之後
>>送到我花蓮同學的家
>>他們當時也答應如此處理
>>結果沒有想到一直到今天
>>我的同學一直沒有受到任何東西
>>在這個期間我也不斷打電話去跟對方詢問
>>希望他們能夠盡快的處理
>>但是他們都不願以處理
>>甚至還希望我同學能夠自行到他們店�堶悼h拿東西
>>今天我主動打電話跟這家商店的老闆娘溝通
>>希望他們能夠依照當初的約定
>>把那個商品送到我同學家
>>沒有想到這個老闆娘又推三阻四
>>居然有要求我告訴我同學
>>要我同學自行到商店�堶悼h拿東西
>>當下我非常的生氣
>>我告訴他做生意要有信用
>>當初是怎樣答應我的條件
>>就立刻要做適當的處理
>>怎麼可以推三阻四叫我的同學去拿貨品
>>我現在正準備要跟消保官申訴
>>希望有這方面的經驗的朋友
>>可以給我這方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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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不小心刪掉數位相機裡的照片.... (作者:大龍貓) |
太在乎,會讓人不像自己。 (作者:小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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