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iis首頁 | 設為首頁 | 加入最愛
限時特價商品
» 更多
 
現在位置:討論區 / 愛情與友誼 / 請問大家..........

討論區/愛情與友誼 文章

主題: 請問大家..........
作者: 幸福可以很簡單
文 章 編 號: 第 177651 篇
發 表 日 期: 2006/08/23 10:20:39
閱 讀 次 數: 1099
此篇文章 回應:
回應此篇的文章: 177747
推文人氣: (5)


大家還記得我之前的問題嗎

我想幫他解決跟家裡的紛爭

那時候我有詢問大家的寶貴意見

後來

我選擇讓他自己解決







他太冷淡

所以我放了他

也放了自己

那時候唯一的牽連就是他欠我5500元



過一陣子後

他跟我說過的不好

反正講了講

心軟又復合

這段期間

他常來陪我

但幾乎都是玩線上遊戲、睡覺

那時候我發現我們真的不適合

因為都沒話題講

於是乎

我提了分手

徹底的只當朋友

昨天我收到手機帳單

有一筆代收服務2000元

因為此手機常常自動關機

已經快1個月都是關機的

我詢問客服

客服告知我代收服務的商品以及購買時間

聽了我真不敢相信

他趁我睡覺時

用我手機號碼在網路上面購買線上遊戲"亂"點數

手機須身分證核對

他翻我證件去使用

到現在都沒跟我說

這算是盜用

這樣的朋友也就不必了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法律上,我可以告他嗎?















註明:他在我那�堥洏峓琲犒q腦購買點數

發表  回覆   引用  推文  相關  精華區  板公告

推文內容:

恩恩:謝謝荷碧汶大德的提醒!的確可能一併構成偽造準私文書(刑法第210條+第220條第2項)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刑法第216)之罪喔。2006/08/24 14:13:45
荷碧汶:恩恩,你看有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幸福姐,先溝通比較好2006/08/23 23:19:06
恩恩:敝人認為其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39之3條之罪,也有可能另外再構成第358條之罪,必須視事實而定;民事上則可能有無權代理的問題。謹建議您可利用下述網頁中免費法律諮詢之資源,以獲得專業之資訊: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2006/08/23 19:41:06
淑覺多羅:我建議你先跟他溝通一下,若他態度不好或是置之不理,你可以詢問一些調理協商ㄉ單位尋求支援.她們可以為你解答一切.2006/08/23 17:00:02
澎湖丫傑:這個男人真是XXXㄝ!! 感覺他像在利用你... 我想應該是可以提出告訴吧!!! 噗~~其實我也不太清楚~..~2006/08/23 10:34:37
輕鬆煮素菜------免費線上影音教學及食譜 (作者:enlightment)
Re:請尊重網路友誼的分際 (作者:靜修)


猜您可能會有興趣的內容:


建議使用IE7.0以上, FireFox 3.0以上, Chrom的瀏覽器,瀏灠模式1024x768
本網站內容、圖案、著作權 及責任歸作者所有,禁止未經授權轉貼節錄使用
© 1997-2026 suiis|素易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