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有你說﹝在沒有偷偷生下孩子的情況之下﹞,這句話好像有在鼓勵男人,可以有一次的外遇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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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這句話,並非是在尌勵男人或女人可以有一次外遇的權利.
而是:
1.個人覺的可接受原諒別人及被別人原諒的嚴重程度
2.事實發生至外遇的一方已經另有小孩了,總不能要我或她選擇殺生吧
3.如果我硬把老婆拉回我的家,那個男人及小孩的家庭一定會不完整.
也如同我若外遇生子,我總不能不對女方及自己小孩不負責任吧!!
雖是惡緣,但人還是要勇敢去面對,當然外遇不要發生是最好的,
但是未婚男女及已婚男女們,大家真的能永遠不外遇嗎?
(精神上及肉體上皆不外遇嗎?)我覺的未發生的事,就別說的太絕對
因緣果報如果真的要來討的話,業考的模式有很多種,外遇也許會是一種.
4.我所指的一次機會,是指在真正大錯未鑄下之前(未懷孕及生子的情況下)
任何一方都該有被原諒的機會,我說的是機會,而非有權利被原諒..
--有被原諒的機會不等於有灌利或著是我在尌勵可以去外遇哦!!--
敬嗓素友,你這樣的回文,似乎有誤導觀眾的感覺哦~~
這句話也許不中聽,但無冒犯之意,如有得罪,還請見諒..
5.因為錯一次就被打的啞口無言,被判死刑,這個家庭也不會完整丫.
只要是人都會犯錯,難道成年人就都不會犯錯嗎?但犯了錯就該負責
然而知錯能改,卻得不到一次的悔改機會,換來的是一個破碎的家庭,
以及另一個外遇的家庭..
6.當然有人會說有一就有二,但初犯總該有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丫
第二次是累犯,那麼還有什麼資格要求被原諒,而且要原諒一個人的立場也沒有了
但是能夠不犯外遇是最好的,但如果真的犯了,在未鑄下大錯之前,
勇敢的向自己的另一半坦承吧!!
如果是我真的犯了,我不想欺瞞,所以我會對未來的老婆講..
當然在交往的時候,我就會先跟她講這個觀念..
在跟前女友交往時,我便對她說:如果妳遇到比我更好的男人時,
妳想離開我,只要跟我講,我會讓妳離開我,應為妳有選擇的權利..
但結婚後若外遇,這不是選擇的權利,而是是否該有被原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