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為病人,有權利說出我們不接受的醫療方式(簡單講就是草率的看診),這樣並不表示我們就看不見那些認真的醫生,我們在抱怨錯誤的同時其實也就等於鼓勵了正確的看診態度,既然兩者有那麼大的落差,自然不會被視為同類。
大部分的醫生應該是不贊成食療的,所謂的食療顧名思義就是飲食療法,用飲食來治療疾病,當然緊急症狀例外(譬如急性感染、骨折、中毒等,這是現代醫學的長處)嚴格來講,這是違反食品衛生法的,但當然,由醫生來勸導病人調整飲食是比較不會被當作違法來處理。
我們缺乏專業,當然不能界定何謂真正的醫療,但我們很容易看得出來,姜淑惠、亨利畢勒等醫生對病患所做的絕對迥異於絕大部分的醫生。
私底下,我聽說過有醫生把姜淑惠罵的很難聽,就是因為他是真正的飲食療法。盡量不開藥。
如果你能實際去改變生活習慣,而能跳出醫學所界定的疾病與療癒的範疇而能得到你要的健康,那醫界如何界定正確的醫療行為就已經是次要的事了。
這樣說不是否定,而是醫學本來就不可能百分百的去界定所有的病因與絕對正確的治療手段,保留比較寬廣的角度是必要的。
想想,如果二、三十年前,你跟著一部份醫界人士宣稱膽固醇過高是造成心臟病的原因,那是會被醫界群起圍攻的異端邪說。但現在那卻已經是常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