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對事情的觀點]
自殺者有自己一套的思想及行為模式,跳不出憂鬱困境的窠臼。從治本的層面來看,改變心靈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情。
慾望需求越大,人的得失心重,法鼓山聖嚴師父提出心五四運動,其中的「四要」的精神,讓心念一轉,用另外角度看得失。心靈一轉變才會懂得珍惜生命,心安就有平安。
[四要精神]<摘自聖嚴法師著心五四>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能要該要的才要,不能要不該要的絕對不要。
-需要的才要-
「需要」是什麼?就是少了它便不能活,例如:陽光、空氣、水分、起碼的食物、醫藥、禦寒的衣服,避風遮雨的房子,基本的交通工具、謀生工具等,也就是除了不會餓死、凍死、熱死、累死、病死之外,便是想要而不是需要。
-想要的可以不要-
除了維護生命的必需,以及用作謀生與奉獻的所需物品之外,凡是為了滿足虛榮、貪圖一般水平以上的享受、追求不切實際的名、利、權、位、勢,乃至追求非份和不正常的享有等,要了就算不犯法,還是可以不要的。
-能要該要的才要-
「能要」是憑自己的各種資源,有能力取得的各種享受。「該要」是適合自己能要和需要的,或者以自己的能力,不為己求,而為社會大眾,乃至未來的人類,合情合理謀取幸福,便是該要的。
-不能要不該要的絕對不要-
凡是以自己的能力資源,尚不能得到的,便是不能要的。凡是以自己的身分立場來說,不宜取得不宜享用的,絕對是不該要的。凡是不合情理、違背法律的,都是不能要的,都是不該要的。只要時時謹記:不公物私用、不順手牽羊、不浪費虛榮、不損人利己、不作非分的享受和擁有,便是做到這個項目了。
[面對問題尋求幫助]
天底下沒有無法解決的難事,有時雖然無法馬上解決,或者無法有圓滿的結果。但不要因一時的情緒,做了後悔無法彌補的事。退一步再想一想 ,把目前遇到的困難寫下來,想一想有沒有解決的方法,可以尋求家人朋友或社會機構諮詢幫忙。
本文引用於http://www.no-suicide-no.com/nosucide2.aspx?pid=99
這篇的文章很棒我很想傳下去,因為他講到重點了,「想要」跟「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