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年前~~騎腳踏車出車禍,對方騎機車逆向、加上臉未朝向前方即催油門撞上我~!
腳踏車籃子整個壓扁,前輪也變形、扭曲!!
手腳擦傷不打緊,重點是臉上的傷!~門牙斷三根,其中一顆牙根還斷成三截(在牙齦內斷成三截),牙齦和下巴內側都有撕裂傷!!那陣子的外觀真的很嚇人!!!
對方來看我的時候,感覺很有誠意要賠償!!很快的也買了一台新腳踏車給我上班代步!!
重點不在車,是在牙齒~~牙齒是很貴的!!本來打算三顆都植牙,但因為很貴,所以最後植牙一顆,另兩顆牙套,總共要14萬(含補人工骨粉),因為對方之前看起來有誠意,我們還殺價,壓低價格,最後牙齒只要12萬!加上之前的醫藥費用,還有疤痕美容費用2萬。總共希望對方理賠14萬,可以扣掉強制責任險理賠的三萬(牙齒一顆才賠一萬!!!有夠少!!),所以對方實際上付11萬!!!
牙齒~是做到哪邊繳錢繳到哪裡,有一次要繳5萬!!因為是大筆的錢,我打電話跟對方說~~他們有來付了這5萬,但之後的他們不付了.....他們說是我自己要做那麼好的牙齒,要我也要付一點
....他們認為,5萬和腳踏車已經很有誠意了!!!態度整個變了!!!!!!!!大概是看我"外觀"整個好了吧!!但是下巴還是有疤~~(我都形容是自己少了額頭那一條的賽德克巴萊的莫那魯道了~)
我本來只希望他們付醫藥費而已,但他們連這些都不付,怎麼能說有誠意呢??
現在即將上法院,在刑事責任上,只有對方過失!!我是站得住腳~~但民事~我不知道要求償多少錢了!!!這陣子在整理資料,沖洗之前可怕樣子的照片.....讓我自己越來越不開心!!!家人聽朋友們說法官會再砍價錢,所以一定要提高賠償金額!~但我總覺得這樣是不是在坑對方一筆???或者~~我有必要為了剩下的6萬塊跟他們耗時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