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大家一定看到我一直換名字~~
不是要逃避責任~
帶罪之身會用一個月~代表對這件事情的負責與懺悔~~
希望得到大家的諒解~~
另外~
小弟目前也還沒有收到任何一張照片~
希望有照的朋友~可以加洗給我~好讓我掃描~~THANKS~
飛揚
>【 在 冠冠 的大作中提到: 】
>DEAR 飛揚:
>
> 其實每件事多多少少都會有些美中不足…
>
> 凡事只要盡心就好。
>
> 所以請你也不要太在意,
>
> 這樣會讓我更內疚…
>
> 我們還是非常期待下一次大夥的相聚…
>
> 後會有期。
>
>冠冠 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