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仁風 發表日期:2004/01/14 1:59:13 文章編號:92177 篇 此篇回應:第 9216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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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水也兄的文章不算難懂吧
到底是那裡總是讓大哥您看不習慣呢
仁風左看右瞧句句讀過,就是不覺得他有在提倡某些宗教
或是排斥某些宗教啊?
會不會只是來自所學的代溝呢?或許多花點時間學著讀讀以往
不曾接觸的學識領域作品,過一陣子,相信你會有不同的看法啦!
加油喔!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溫良恭儉讓......
>
>我想水也兄也不是故意要提到西方宗教的,
>而是這個主題的討論,本來就很容易觸及到宗教
>大家小心一點,別越過線了就是!
>避免造成板主困擾!
>
>也謝謝您對因果論的氂清。
>
>
>>【 在 溫良恭儉讓真善美聖健求道修道行道逆生死流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懂為何有人看到某些宗教的字眼,如因果..等某某字眼.就極力的排斥他人的文章...其實我們看一看又如同因果這文字並非是佛道家的專業名詞,在現實中就存在著因果...因果無時無刻不存在我們的身邊...如果只是為反對而反對..那真是令人感到痛心...無非是在挑起討論區的文章情結..
>>
>>就如同有耕耘就有收穫...這就是因果關係...耕耘為因,收穫為果
>>還有你今天有了工作,就可以領薪水有經濟來源..這也是因果的關係..只是時間長與短而已...
>>
>>.似乎有的人是不是對因果的定義太過於狹隘了,是不是可以在深夜裡自己去認真的思考這問題..如果把村民的某些看法講的的.都覺得什麼都不是, 而自己卻大談西方宗教的理念..和想法....這未免太不上#@#&%&...
>>好像只允許官方點燈..不許百姓放火
>>相信心胸敞開.你會得的更多..
>> 對於文章方面我相信小館服務處的服務人員自有拿捏,不用刻意提醒。
>>
>>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仁風 發表日期:2004/01/14 1:30:57 文章編號:92176 篇 此篇回應:第 9214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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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溫兄這麼介意水也兄的文章
我翻翻前文一讀
似乎並不像您兄台說的那樣
雖然小女子也是不贊成毫無限制的墮胎
首先,水也提到有關墮胎的外國法例和立法精神,重點是在說明各個不同文化宗教背景下對於婦女可不可以自己決定生不生下小孩
的不同看法,並沒有討論或特地為哪種宗教進行宣傳。
對我來說,倒是覺得見識到了很不一樣的觀點,也佩服水也兄的知多見廣。
其次,說到因果,如果大哥您回到水也的文章中重新讀一次
你會發現他只是建議站上的朋友不要用自己的宗教主觀去施加壓力給未婚媽媽,而是要多一些關懷。雖然水也兄的走筆有著濃濃的法律性格和人文關懷,不過我想也夠淺白的足以讓所有知識水平的人都不至於誤會才是。多用點心,也許可以學習到更多喔!
有時候,談寬容或許要從自己要求起比較妥當!
>【 在 溫良恭儉讓真善美聖健求道修道行道逆生死流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懂為何有人看到某些宗教的字眼,如因果..等某某字眼.就極力的排斥他人的文章...其實我們看一看又如同因果這文字並非是佛道家的專業名詞,在現實中就存在著因果...因果無時無刻不存在我們的身邊...如果只是為反對而反對..那真是令人感到痛心...無非是在挑起討論區的文章情結..
>
>就如同有耕耘就有收穫...這就是因果關係...耕耘為因,收穫為果
>還有你今天有了工作,就可以領薪水有經濟來源..這也是因果的關係..只是時間長與短而已...
>
>.似乎有的人是不是對因果的定義太過於狹隘了,是不是可以在深夜裡自己去認真的思考這問題..如果把村民的某些看法講的的.都覺得什麼都不是, 而自己卻大談西方宗教的理念..和想法....這未免太不上#@#&%&...
>好像只允許官方點燈..不許百姓放火
>相信心胸敞開.你會得的更多..
> 對於文章方面我相信小館服務處的服務人員自有拿捏,不用刻意提醒。
>
>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3 23:33:52 文章編號:92163 篇 此篇回應:第 9214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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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良恭儉讓......
我想水也兄也不是故意要提到西方宗教的,
而是這個主題的討論,本來就很容易觸及到宗教
大家小心一點,別越過線了就是!
避免造成板主困擾!
也謝謝您對因果論的氂清。
>【 在 溫良恭儉讓真善美聖健求道修道行道逆生死流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懂為何有人看到某些宗教的字眼,如因果..等某某字眼.就極力的排斥他人的文章...其實我們看一看又如同因果這文字並非是佛道家的專業名詞,在現實中就存在著因果...因果無時無刻不存在我們的身邊...如果只是為反對而反對..那真是令人感到痛心...無非是在挑起討論區的文章情結..
>
>就如同有耕耘就有收穫...這就是因果關係...耕耘為因,收穫為果
>還有你今天有了工作,就可以領薪水有經濟來源..這也是因果的關係..只是時間長與短而已...
>
>.似乎有的人是不是對因果的定義太過於狹隘了,是不是可以在深夜裡自己去認真的思考這問題..如果把村民的某些看法講的的.都覺得什麼都不是, 而自己卻大談西方宗教的理念..和想法....這未免太不上#@#&%&...
>好像只允許官方點燈..不許百姓放火
>相信心胸敞開.你會得的更多..
> 對於文章方面我相信小館服務處的服務人員自有拿捏,不用刻意提醒。
>
>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3 23:10:54 文章編號:92154 篇 此篇回應:第 9209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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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CATHY
>很抱歉喔,水也無意引起爭論
>只是就人權理念以及法理本身
>所謂的身體自主權
>就是以個人以「己身」為中心所發端而出的各項行為、負擔
>為權利範圍
>所以無論我們贊不贊成「人工流產」的合法化及合法範圍的限縮應該到什麼地步
>都應該以母體自身的自主決策為決策
這真得是生命觀的差異所造成的不同想法。
不管身體自主權的定義為何,
一
當人們選擇的價值觀是──妊娠狀態下的孩子不算是一個人,
它只是母體的一部分,那麼母親自然可以從「己身」的行為與負擔出發,因為經濟、家庭、社會...等因素,決定要不要生下這個孩子。
二
當人們選擇的價值觀是──妊娠狀態下的孩子,即使尚未離開母體,但是他已經算是一個人,並不隸屬於母親之己身。那麼母親其實已不能從「己身」的自主權為出發點,決定這個孩子的死活。
就像一個擁有三歲孩子父母親,雖然賦予孩子肉身,可是不能因為養不起、社會太亂、孩子不乖....父母親就有權力掐死孩子一樣。父母親有它們的主權和人權,但是他們行使權力的時候,不能侵犯到孩子的人權,即使孩子不能表示意見。
否則,所有的強姦犯、殺人犯就都可以說:我擁有我的身體自主權了!
要選擇哪一種價值觀,就看個人的選擇了,孰是孰非,本來就難以定論,當哪一種聲音變成主流,自然就左右了咱們的法律囉。
>而不是以外在的法規範去限制他非生下孩子不可
>畢竟根據優生保健法三十條第六款的精神
>主要是考慮母親在某些特殊的情境變遷下
>例如離婚、家暴、經濟上扶養子女之不可能
>可以選擇不生下孩子
法律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是法律的限制仍有其作用。
墮胎率攀升只是冰山一角,
這是社會當中的許多問題所造成的。
我們鼓勵大家從各種社會生活問題上,尋求解決之道。
但是不鼓勵人們以墮胎解決婦女所遭遇的問題。
也就是,在以上的第二種價值觀下,我們實在不鼓勵人們選擇以「殺人」來解決問題。
以第六款所說的,當婦女覺得生下孩子會影響其家庭生活與身心健康,就可以選擇墮胎。
那麼,如果一再懷上女嬰,女性及其家屬就可以「妨害家庭生活幸福」為由,選擇墮胎。不管孩子有沒有生下來,重男輕女的觀念都很難在一時之間改變,但是我們仍然不鼓勵以墮胎來解決這種問題。
>以上水也純粹從此角度切入
>也避免因為個人的宗教關懷造成已在未婚懷孕下飽受各方壓力的女性們仍須遭受各種包括因果論等心靈上的震懾
>
>這是我關心的範圍
>
>謝謝妳有耐心看完我的說法
>平安喔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月光戀愛著海洋 發表日期:2004/01/13 22:49:30 文章編號:92148 篇 此篇回應:第 9209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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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懂為何有人看到某些宗教的字眼,如因果..等某某字眼.就極力的排斥他人的文章...其實我們看一看又如同因果這文字並非是佛道家的專業名詞,在現實中就存在著因果...因果無時無刻不存在我們的身邊...如果只是為反對而反對..那真是令人感到痛心...無非是在挑起討論區的文章情結..
就如同有耕耘就有收穫...這就是因果關係...耕耘為因,收穫為果
還有你今天有了工作,就可以領薪水有經濟來源..這也是因果的關係..只是時間長與短而已...
.似乎有的人是不是對因果的定義太過於狹隘了,是不是可以在深夜裡自己去認真的思考這問題..如果把村民的某些看法講的的.都覺得什麼都不是, 而自己卻大談西方宗教的理念..和想法....這未免太不上#@#&%&...
好像只允許官方點燈..不許百姓放火
相信心胸敞開.你會得的更多..
對於文章方面我相信小館服務處的服務人員自有拿捏,不用刻意提醒。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3 19:45:10 文章編號:92102 篇 此篇回應:第 9195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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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願效蒼舒 的大作中提到: 】
>見教一下
>其實第六款又稱做「媽媽自主條款」
>也就是說當一位懷孕女性因為家暴、重大急難
>或是有離婚等原因導致身心可能出現嚴重症狀時
>這位媽媽保有決定不生下孩子的最終權利
我是覺得,這一方面的問題,可就原法的第三款或第六款加以修訂。
第三款:醫學認定,懷孕或分娩危害母親生命、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這也就是這項法案目前最爭議的一條
>要不要比照天主教系列國家讓「未出生的決定已在世」的條款
>(輔大就是天主教學校,所以會支持這項草案)
>在不同的法體系與宗教觀點中各有立場
如前述,我是覺得輔大神學院的想法,並非完全是由天主教的立場出發的。
>第六款的存廢爭議也就在此
>至於目前多數的人工流產都以本款為理由
>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性教育的嚴重不足
>避孕、優生的觀念付之闕如
>
>法條本身是中立的保障媽媽的決策權利
>實際的運用則更需要正確的性教育宣導才是
這是當然的!
墮胎率的攀升,與墮胎法令的修訂,及其相關的配套措施與機構的設立,
我想對國內性教育的反省,都有刺激與提升的作用。
不過原第六款,其實真得語焉不詳,而且爭議太大,所以修訂是有其必要。
>>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1/13 19:10:38 文章編號:92091 篇 此篇回應:第 9208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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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HY
很抱歉喔,水也無意引起爭論
只是就人權理念以及法理本身
所謂的身體自主權
就是以個人以「己身」為中心所發端而出的各項行為、負擔
為權利範圍
所以無論我們贊不贊成「人工流產」的合法化及合法範圍的限縮應該到什麼地步
都應該以母體自身的自主決策為決策
而不是以外在的法規範去限制他非生下孩子不可
畢竟根據優生保健法三十條第六款的精神
主要是考慮母親在某些特殊的情境變遷下
例如離婚、家暴、經濟上扶養子女之不可能
可以選擇不生下孩子
以上水也純粹從此角度切入
也避免因為個人的宗教關懷造成已在未婚懷孕下飽受各方壓力的女性們仍須遭受各種包括因果論等心靈上的震懾
這是我關心的範圍
謝謝妳有耐心看完我的說法
平安喔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就像小俠說的
>>輔大雖然是天主教教會創辦的學校
>>但他的辦學精神是純然「世俗」的,而非「宗教立校」
>>不過這次的優生保健法修法,的確是神學院基於天主教教義
>>結合一些民間團體來推動的
>>
>>水也不討論各宗教對於人工流產的教義爭議
>>但試著簡單歸類目前世界有關人工流產贊成與反對的兩大宗教的論點介紹給站上各位姊妹兄弟............
>>
>>天主教,基於每個生命都來自上帝,人沒有權利予以剝奪
>>所以堅決反對「墮胎」,像是西班牙、義大利中南美洲的天主教國家還有,法律上都明文禁止
>
>我不清楚天主教的教義,可是我知道輔大神學院所提出的理念,並不是堅決反對墮胎,而是應該給與有條件的限制。因為以台灣現行的法令,墮胎可以說是沒有限制的。
>
>我想輔大神學院非常清楚,若要完全依據天主教教義,其提出的理念恐怕不容易被廣泛接受。他們的確也考慮到現在的思想潮流,已經不能接受完全反對墮胎。所以其主張是:給與有條件的限制,並且加上一些配套措施。
>
>配套措施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只在法令上修訂,很容易讓原來的墮胎潮轉入地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其配套措施,就是從女性不得不選擇墮胎的角度來加以思考,試圖提供協助,並且在婦女決定墮胎之時,給與一段時間的沉思期。
>
>
>
>
>>另外一之責是基督教,新教因為長久以來對於現世的關懷
>>所以在這方面主張母親作為一個有權利的個人,可以自己決定生不生下胎兒...像是歐陸的德法、北美的美加都承認母親有權利決定生育與否
>>
>>目前主推「優生保健法」修法的主要是天主教輔仁大學的神學院院長Aldrich神父,水也個人非常尊敬他,他是一位學問淵博、修養非常好的長輩。之所以這樣討論,並不是站在支持「任意墮胎」的立場
>>而是希望大家在關懷生命權的同時
>>對於母體自主的權利也有關照的機會
>>
>>聽起來很學理,不過簡單想,也許也為我們的思路開一扇認識之窗喔
>
>我個人是覺得,母親當然有生育自主權,但是這個權利應該是放在女性有權利決定是否要懷孕生小孩,所以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有性行為,或者在性行為之時,有權要求自己和伴侶做好防範,我覺得這才是生育自主權、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意義所在。
>
>而不是說,懷了小孩,我有權利打掉,這叫做生育自主權或女性身體自主權。這不是我所認同的。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3 18:55:23 文章編號:92085 篇 此篇回應:第 9200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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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就像小俠說的
>輔大雖然是天主教教會創辦的學校
>但他的辦學精神是純然「世俗」的,而非「宗教立校」
>不過這次的優生保健法修法,的確是神學院基於天主教教義
>結合一些民間團體來推動的
>
>水也不討論各宗教對於人工流產的教義爭議
>但試著簡單歸類目前世界有關人工流產贊成與反對的兩大宗教的論點介紹給站上各位姊妹兄弟............
>
>天主教,基於每個生命都來自上帝,人沒有權利予以剝奪
>所以堅決反對「墮胎」,像是西班牙、義大利中南美洲的天主教國家還有,法律上都明文禁止
我不清楚天主教的教義,可是我知道輔大神學院所提出的理念,並不是堅決反對墮胎,而是應該給與有條件的限制。因為以台灣現行的法令,墮胎可以說是沒有限制的。
我想輔大神學院非常清楚,若要完全依據天主教教義,其提出的理念恐怕不容易被廣泛接受。他們的確也考慮到現在的思想潮流,已經不能接受完全反對墮胎。所以其主張是:給與有條件的限制,並且加上一些配套措施。
配套措施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只在法令上修訂,很容易讓原來的墮胎潮轉入地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其配套措施,就是從女性不得不選擇墮胎的角度來加以思考,試圖提供協助,並且在婦女決定墮胎之時,給與一段時間的沉思期。
>另外一之責是基督教,新教因為長久以來對於現世的關懷
>所以在這方面主張母親作為一個有權利的個人,可以自己決定生不生下胎兒...像是歐陸的德法、北美的美加都承認母親有權利決定生育與否
>
>目前主推「優生保健法」修法的主要是天主教輔仁大學的神學院院長Aldrich神父,水也個人非常尊敬他,他是一位學問淵博、修養非常好的長輩。之所以這樣討論,並不是站在支持「任意墮胎」的立場
>而是希望大家在關懷生命權的同時
>對於母體自主的權利也有關照的機會
>
>聽起來很學理,不過簡單想,也許也為我們的思路開一扇認識之窗喔
我個人是覺得,母親當然有生育自主權,但是這個權利應該是放在女性有權利決定是否要懷孕生小孩,所以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有性行為,或者在性行為之時,有權要求自己和伴侶做好防範,我覺得這才是生育自主權、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意義所在。
而不是說,懷了小孩,我有權利打掉,這叫做生育自主權或女性身體自主權。這不是我所認同的。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小白虎 發表日期:2004/01/13 17:29:22 文章編號:92067 篇 此篇回應:第 9200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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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是我的話..我是不會拉...
不說性愛如何.但事情已發生..就生下來巴這是對自己和對小孩的負責..敢做就要有當擔....不該墮胎的..
巨蟹2說她懷孕時.我嚇了一跳...
巨蟹2說你想知道是男是女ㄇ
我說是男的..她說你怎麼知道...
我笑笑沒說話...
當我們要見面前幾天..她肚子的小孩有來找我..
長的好相巨蟹2..頭大大的..他很無奈..
他們是無孤的..大人要敢做敢當...
如此篇不行請刪除..謝謝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1/13 10:29:36 文章編號:92007 篇 此篇回應:第 9196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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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小俠說的
輔大雖然是天主教教會創辦的學校
但他的辦學精神是純然「世俗」的,而非「宗教立校」
不過這次的優生保健法修法,的確是神學院基於天主教教義
結合一些民間團體來推動的
水也不討論各宗教對於人工流產的教義爭議
但試著簡單歸類目前世界有關人工流產贊成與反對的兩大宗教的論點介紹給站上各位姊妹兄弟............
天主教,基於每個生命都來自上帝,人沒有權利予以剝奪
所以堅決反對「墮胎」,像是西班牙、義大利中南美洲的天主教國家還有,法律上都明文禁止
另外一之責是基督教,新教因為長久以來對於現世的關懷
所以在這方面主張母親作為一個有權利的個人,可以自己決定生不生下胎兒...像是歐陸的德法、北美的美加都承認母親有權利決定生育與否
目前主推「優生保健法」修法的主要是天主教輔仁大學的神學院院長Aldrich神父,水也個人非常尊敬他,他是一位學問淵博、修養非常好的長輩。之所以這樣討論,並不是站在支持「任意墮胎」的立場
而是希望大家在關懷生命權的同時
對於母體自主的權利也有關照的機會
聽起來很學理,不過簡單想,也許也為我們的思路開一扇認識之窗喔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墮胎的問題牽涉到個人對生命的不同觀點,生命的觀點又很容易牽涉到宗教。
>其實我之前就想開這個主題來討論,只是我知道可能會牽涉到宗教問題,所以作罷!
>
>如果有村民覺得不舒服,請大家避免再提出宗教上的看法,因為我不希望這個主題被刪掉,如果要刪,也請刪掉有關宗教的部分就好。謝謝板主!
>
>雖然墮胎法令的修改和諮商制度的建立是由輔大提出的,可是參加連署的團體,不全然是跟宗教有關的。這也不全然是宗教上的議題。
>
>我相信很多婦女是在身心煎熬的情況下被迫選擇的,但是我覺得也有很多的婦女不是。否則台灣的墮胎率不會這麼高,而且很多人不只墮胎一次,恐怕很多男性和女性,已經覺得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
>
>
>>【 在 願效蒼舒 的大作中提到: 】
>>宗教上的觀點就像所有的觀點一樣
>>本來就可以做參考
>>但是我認為小館的發言規則更應該遵守
>>那就是不要在這裡討論宗教議題
>>經文、論點都請留著在自己的道場、教堂討論
>>
>>那對我們建立一個和諧健康的討論空間才有幫助
>>感恩啦
>>
>>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蔬食媽媽 發表日期:2004/01/13 9:49:30 文章編號:91994 篇 此篇回應:第 9197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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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成您的說法!同時,如果婦產科醫生不賺這種墮胎錢,藥廠不製作墮胎藥,媒體上不要有那麼多的腥羶畫面,從小就灌輸尊重生命的教育,衣著多幾分優雅,"不小心懷孕"的情況是否會改善?
>【 在 雲雁 的大作中提到: 】
>對於墮胎的問題,後學認為:
> 對自己的良心負責,對一個有生存權利的baby負責.如是而已,因為我認為,沒有一個個體能剝奪另一個個體生存的空間與機會,縱使親如父母亦復如是!!
>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雲雁 發表日期:2004/01/13 3:16:03 文章編號:91979 篇 此篇回應:第 9197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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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墮胎的問題,後學認為:
對自己的良心負責,對一個有生存權利的baby負責.如是而已,因為我認為,沒有一個個體能剝奪另一個個體生存的空間與機會,縱使親如父母亦復如是!!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3 0:13:28 文章編號:91962 篇 此篇回應:第 9194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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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墮胎的問題牽涉到個人對生命的不同觀點,生命的觀點又很容易牽涉到宗教。
其實我之前就想開這個主題來討論,只是我知道可能會牽涉到宗教問題,所以作罷!
如果有村民覺得不舒服,請大家避免再提出宗教上的看法,因為我不希望這個主題被刪掉,如果要刪,也請刪掉有關宗教的部分就好。謝謝板主!
雖然墮胎法令的修改和諮商制度的建立是由輔大提出的,可是參加連署的團體,不全然是跟宗教有關的。這也不全然是宗教上的議題。
我相信很多婦女是在身心煎熬的情況下被迫選擇的,但是我覺得也有很多的婦女不是。否則台灣的墮胎率不會這麼高,而且很多人不只墮胎一次,恐怕很多男性和女性,已經覺得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 在 願效蒼舒 的大作中提到: 】
>宗教上的觀點就像所有的觀點一樣
>本來就可以做參考
>但是我認為小館的發言規則更應該遵守
>那就是不要在這裡討論宗教議題
>經文、論點都請留著在自己的道場、教堂討論
>
>那對我們建立一個和諧健康的討論空間才有幫助
>感恩啦
>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願效蒼舒 發表日期:2004/01/12 23:35:00 文章編號:91953 篇 此篇回應:第 9195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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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教一下
其實第六款又稱做「媽媽自主條款」
也就是說當一位懷孕女性因為家暴、重大急難
或是有離婚等原因導致身心可能出現嚴重症狀時
這位媽媽保有決定不生下孩子的最終權利
這也就是這項法案目前最爭議的一條
要不要比照天主教系列國家讓「未出生的決定已在世」的條款
(輔大就是天主教學校,所以會支持這項草案)
在不同的法體系與宗教觀點中各有立場
第六款的存廢爭議也就在此
至於目前多數的人工流產都以本款為理由
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性教育的嚴重不足
避孕、優生的觀念付之闕如
法條本身是中立的保障媽媽的決策權利
實際的運用則更需要正確的性教育宣導才是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補充輔大比較新的資料:
>
>要求刪除「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六款
>
>1999年8月最新公佈之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
>列舉了六項允許墮胎(人工流產)的理由:
>
>第一款:雙親之一有「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傳染病或精神疾病者。
>第二款:近親有「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者。
>第三款:醫學認定,懷孕或分娩危害母親生命、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第四款:醫學認定胎兒有不正常發育者。
>第五款:因強制性交、誘姦而懷孕,或依法不得結婚而相姦受孕者。
>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
>以上前五款皆是針對著畸形兒、母親有生命危險或強制性交所造成懷孕等的情況。
>目前在台灣每年全國約有30多萬無辜胎兒的生命被墮掉,而其中95 %以上卻是在「母親健康」、「胎兒健康」、「非強暴懷孕」的情況之下殘酷執行的。其所依據的,就是今天我們呼籲要刪除的---第三章第九條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
>就因為這第六款所允許的「例外」墮胎,每年達到墮胎總量的95%以上。
>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2 23:27:35 文章編號:91952 篇 此篇回應:第 9194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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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輔大比較新的資料:
要求刪除「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六款
1999年8月最新公佈之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
列舉了六項允許墮胎(人工流產)的理由:
第一款:雙親之一有「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傳染病或精神疾病者。
第二款:近親有「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者。
第三款:醫學認定,懷孕或分娩危害母親生命、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第四款:醫學認定胎兒有不正常發育者。
第五款:因強制性交、誘姦而懷孕,或依法不得結婚而相姦受孕者。
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以上前五款皆是針對著畸形兒、母親有生命危險或強制性交所造成懷孕等的情況。
目前在台灣每年全國約有30多萬無辜胎兒的生命被墮掉,而其中95 %以上卻是在「母親健康」、「胎兒健康」、「非強暴懷孕」的情況之下殘酷執行的。其所依據的,就是今天我們呼籲要刪除的---第三章第九條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就因為這第六款所允許的「例外」墮胎,每年達到墮胎總量的95%以上。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2 23:21:03 文章編號:91949 篇 此篇回應:第 9157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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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可能是因為性教育與生命教育做的太差了,又加上法律變相的允許任何理由的墮胎,所以台灣墮胎率比起歐美國家,高出了許多。我們的墮胎法令真得很寬鬆。而且墮胎又不貴!
在台灣每年墮掉的孩子數目,甚至超過出生的孩子數目。
如果有嬰靈,寶島的上空恐怕陰風慘慘。
輔大去年開始,聯合許多團體,想推動墮胎限制的修法。
並要學習某些國家,建立諮商輔導制度,協助婦女做出墮胎之外的其他選擇。
這是我之前看到的
輔大神學院提出的理念:
我國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允許墮胎的各情況:
第一款:雙親之一有「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傳染病或精神疾病者。
第二款:近親有「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者。
第三款:醫學認定,懷孕或分娩危害母親生命、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第四款:醫學認定胎兒有不正常發育者。
第五款:因強制性交、誘姦而懷孕,或依法不得結婚而相姦受孕者。
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在符合母親健康、胎兒健康、非強暴懷孕三個條件下,法律不應允許墮胎(人工流產)。但第六款卻成為可自由心證的合法殺人,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墮胎規定最寬鬆的國家,我國的墮胎比例居然是美國的六倍,每年的墮胎奪去30至50萬無辜生命,其嚴重性與不合理性不言可喻。然而,在現今台灣的功利主流思想中,並無法禁絕所有的墮胎,但至少應該可以推動有條件的限制墮胎:
1.建立諮商輔導制度:墮胎前需先至諮商輔導機構(人工流產之醫師不可同時為輔導人員)開立輔導證明書。輔導人員應提醒婦女,胎兒在任何情況下皆具有生命權、墮胎對身心的傷害、能否有其他替代方案等。
2.增加沈思期:輔導後至執行人工流產前要有一星期之沈思期。但如母親有生命危險時,則一星期的沈思期可以免除。
目前連署人數已達8萬多人,近百位立法委員簽名支持刪除第六款,同時立法院已通過一讀,為使十月立法院能順利通過二、三讀,急需更多人士的連署支持!。您可以上網連署:
http://www.oursweb.net/events/savebaby
我前幾天問過,還可以連署ㄛ。因為十月的時候立法院還沒有結果,所以此立法會拖到二月。
輔大生命倫理中心還有印發許多文宣、VCD,可以上網索取。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願效蒼舒 發表日期:2004/01/12 23:12:21 文章編號:91946 篇 此篇回應:第 9194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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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上的觀點就像所有的觀點一樣
本來就可以做參考
但是我認為小館的發言規則更應該遵守
那就是不要在這裡討論宗教議題
經文、論點都請留著在自己的道場、教堂討論
那對我們建立一個和諧健康的討論空間才有幫助
感恩啦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關於宗教上的說法,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但也是有參考價值的。畢竟人的智慧有限,不是看不到、想不通的,就不可能存在。
>
>不過,宗教上的觀點,有時還是會讓人比較敏感,所以要說的時候,口氣儘可能和緩。用一種希望大家能參考的方式來說,別人也許還願意聽看看。
>
>最近我有個朋友甲去墮胎,她對我和朋友乙說,我的朋友乙就說:她也墮過胎。
>沒想到我平常不和人談這個話題,一談起,竟然身邊兩個人都墮過胎....
>
>她們都是已婚的人,因為小孩已經生夠了,又沒做好避孕,懷上了,只好墮掉。所以墮胎的人,不一定都是有婚前性行為的人。
>
>很多人對生命的想法是:出了娘胎才算生命。
>在肚子裡的不算。所以不覺得墮胎像殺人,所以墮了也沒關係。
>
>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情感比較細緻的人,可能比較會思考到:
>就算沒出娘胎,其實已算是一個「人」了!
>
>這就是生命觀的差異吧!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1/12 22:44:15 文章編號:91940 篇 此篇回應:第 9157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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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宗教上的說法,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但也是有參考價值的。畢竟人的智慧有限,不是看不到、想不通的,就不可能存在。
不過,宗教上的觀點,有時還是會讓人比較敏感,所以要說的時候,口氣儘可能和緩。用一種希望大家能參考的方式來說,別人也許還願意聽看看。
最近我有個朋友甲去墮胎,她對我和朋友乙說,我的朋友乙就說:她也墮過胎。
沒想到我平常不和人談這個話題,一談起,竟然身邊兩個人都墮過胎....
她們都是已婚的人,因為小孩已經生夠了,又沒做好避孕,懷上了,只好墮掉。所以墮胎的人,不一定都是有婚前性行為的人。
很多人對生命的想法是:出了娘胎才算生命。
在肚子裡的不算。所以不覺得墮胎像殺人,所以墮了也沒關係。
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情感比較細緻的人,可能比較會思考到:
就算沒出娘胎,其實已算是一個「人」了!
這就是生命觀的差異吧!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年輕的媽咪 發表日期:2004/01/12 19:33:53 文章編號:91898 篇 此篇回應:第 9157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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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小心懷孕的話,暫且不管吃素與否或宗教問題,千萬不要選擇墮胎,畢竟未出生的小朋友是無辜的,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他/她的生存權利。我覺得一但發現懷孕了,最好的解決方式是提起勇氣告知雙方父母(儘管他們會很生氣,但他們一定會替小朋友著想的,況且一定不願意兒女做出墮胎的事)。因為你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選擇墮胎是一種逃避問題的行為,不但有傷害身體的危險性,而且只會讓自己更增添罪惡感。
選擇讓小朋友來這個人世間不是很好嗎?看著自己可愛的小孩,不覺得很幸福嗎?
既然有勇氣做出婚前性行為的事件,那為什麼沒有勇氣面對事實,接受懷孕、把小孩生出來的勇氣呢?
Re:不小心懷孕了!該墮胎嗎?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1/12 19:14:01 文章編號:91894 篇 此篇回應:第 9163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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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預期的懷孕
的確會讓人亂了陣腳
這時候,誠實是最上策快找雙方家人商量怎麼讓小生命
在最安全、沒有後顧之憂的環境下生下來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傷了生命更壞了身體
不過,水也希望這樣提醒一些堅守「信仰」的朋友
無論妳個人如何虔誠
「戒律」都是你自己的事
不是拿來扣人帽子用的
把別人的自主行為叫做「姦淫罪惡」
還稱頭說自己是「清白的」
水也覺得這種說法非常不寬容
也不是一個具備起碼理性能力的知識人應該有的行為
當然啦!除非閣下不是.......
>【 在 希望之燈 的大作中提到: 】
>玩火自焚,就必須自己滅火,但決不是採取墮胎方式,因為嬰兒是無辜的,婚前性行為是姦淫罪惡,不負責任又是罪加一條,如果墮胎不就又犯了殺生之罪,一連3條罪過,別騙我說自己是修行人,有許多功德可抵罪過,別傻拉,敢墮胎老子跟妳拼了,別想逃避責任,埃~~
>一時的快感,換來無限輩子的不安,因果可怕呀,千萬別嘗試,
>ps.我可是清白的喔^^,只是為那些偷吃禁果的人提共一些警惕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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