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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愛情與友誼 文章

主題: Re:相信友誼的下場
作者: 觀自性我
文 章 編 號: 第 173772 篇
發 表 日 期: 2006/06/15 19:29:06
閱 讀 次 數: 1152
此篇文章 回應: 173142 (恩恩)
回應此篇的文章: 173825 174065
推文人氣: (1)




>【 在 恩恩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他撞死人或搶劫逃逸,你就要背上罪名(車主是你)』

>也是子虛烏有;

>除非車輛的出借人預先知道借用人要以其車輛從事犯罪行為,

>否則出借人並不會因為借用人的行為而背上罪名。



車子都借了,拿不回來,又無借據

他朋友會做什事,誰知道

比如,車禍,撞到人,誰會故意去撞人,@@

,當然是事故,那肇事者逃逸,法律會追誰,除非靜修有不在場證明

或借車單據,事故又無目擊證人,那法律要如何追查兇手? 只因為靜修是車主

含冤莫白 ~"~

不然如何洗脫? 無故背上肇事逃逸



難道沒有含冤莫白嗎? 我父親是老實人就是被誤判

我父親也是借車給朋友,誰會知道他會犯案動機 ~"~,無故受池魚之殃,

妳認為法律能判出好人壞人嗎? 事實上,很多懂法律的人是用法律來犯罪的






※此文原作者於2006/06/15 19:42:20修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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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內容:

雪兔哥活生生的例子....不知道懂法律的恩恩看到此回文作何解釋??2006/06/16 1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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