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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Re:防止「假放生、真送死」依法有據喔!
作者: 願效蒼舒
文 章 編 號: 第 88055 篇
發 表 日 期: 2003/12/15 18:06:56
閱 讀 次 數: 1339
此篇文章 回應: 86864 (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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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google上查詢跟放生有關的文章

無意間找看水也兄發的這篇主題非常有意思

小弟自己是「關懷生命協會」的終身志工

每次在會裡擔任會務義工時,總會接到一些放生活動的主辦單位

或是個人的抗議電話、電子郵件,內容不外就是念了一堆所謂的經文,用來攻擊協會「毀經謗佛」之類的(真是幫幫忙,會裡的幾位師父還有正式的教授資格呢),而我們也不外從保育角度

一一加以回復(得忍下很多口氣)

今天看到小館裡水也、小俠等朋友積極的從法律面分析

相當有意思,也讓大家可以用更顯而易懂的角度來瞭解錯誤的「放生」無意塗炭生靈,要為你們加加油!如果你們有空,也歡迎你們來協會幫忙喔!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經過了昨天看到那幾十籠給關在「黑牢」中受難的放生麻雀

>一整天,水也只要闔上眼,那令人不忍足賭的畫面就會浮上腦海

>因此,水也找了在農委會負責野生動物保育的的朋友投訴

>這位熱心的朋友,隨即在傍晚會同市府的動物保護員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

>和當地的員警到「鳥店街」去查緝不法捕捉麻雀供「放生」的店家

>

>依照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

>對於野生的動物加以虐待、騷擾(像是捕捉、囚禁等)

>最高可以科罰新台幣二十五萬元,如果因為任意捕捉或縱放造成生態系危害時,更可以加重刑罰,並撤銷店家的營業登記。

>因此,市府的動物保護官以「虐待一般野生動物」並有「任意縱放」之嫌,將店家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並將數十籠麻雀「沒入」。保護官也細心的委請獸醫檢視小鳥們的狀況,將在今明兩天,分次、分地(考慮生態負荷)將健康的鳥兒送回大自然。

>

>不過遺憾的事,這位朋友告訴我,這批總數超過兩千五百隻的麻雀

>在長途的運送途中與惡劣的照護環境,折損了進半,也就是說有超過一千隻的麻雀,在這場荒謬的「放生大戲」還沒開唱之前死去。

>水也走筆至此,不禁鼻頭一酸。

>

>據這位在農委會擔任保育官的朋友表示,因為台灣宗教界瀰漫著濃厚的功利主義,傳統惜生、護生的觀念變相成為「以量計價」的功德觀,造成「放生」活動頻繁,大量的野生動物因為放生的需求被一再地「捉放」,死傷慘重,據國家公園管理處統計,每一次的放生活動,小動物因為長途搬運囚禁與照料失當,死傷率接近六成。

>因為「放錯地方」,直接、間接造成小動物本身或是放生地其他生物的死傷更是不計其數。錯誤而功利的放生舉動,已經造成了台灣嚴重的生態浩劫。

>

>有了這次的震撼與經驗

>水也要分享給所有村民的是

>假設你發現有這樣的店家「囤積」大量準備「放生」的野生動物

>或是在野外看到宗教團體正在進行縱放大批野生動物時

>可以立即向當地的動物主管機關,通常在建設局或是動物保育課等單位檢舉,並向當地警政報案

>可以即時的就回不少無辜的生靈喔

>

>這才是「放生」的真正意義囉!

>

>請和水也一起加油!

>破除錯誤功利的觀念

>為保護生命一起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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