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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生命協會 的專欄

愛鳥不一定要養鳥(下)
2023/11/30
點閱率:249

作者:蔡育琳(關懷生命協會編輯)


▲塞內加爾鸚鵡的特性是容易吃醋、喜歡獨佔飼主,因為前飼主不想養了,牠不斷咬毛,張君瑜照顧7年努力讓牠減少自殘。(照片提供:張君瑜)

養鳥不易 飼主責任重大且漫長

「鳥類比其他寵物更棘手的問題是,牠的活動空間是3D的,可以逃逸到更高、更遠的地方,很難尋找或救援。」張君瑜收養了十幾隻鳥,每天輪流從籠子帶出在室內放風,隨時要注意鳥的動向。她說,有些飼主讓鳥在家裡自由飛動,因為沒注意就坐下把鳥壓死,或是有鳥被吊扇打到、卡在屋內縫隙,在鳥類網路社團常看到這類訊息。

張君瑜提醒,飼主責任與正確觀念非常重要,任何一個疏失都可能是無法挽回的悲劇。例如有飼主會讓貓狗和鳥共處一室,沒有用籠網隔開,因此造成傷害;也有飼主會訓練寵物鳥在戶外放飛,但飛出後很難預防意外,例如被猛禽鼠蛇犬貓等天敵攻擊、被車輛撞傷,甚至就此飛失無蹤。

預防繁殖也是一個重點,因為鳥類無法做絕育手術,須以食物、環境、分居等方式預防,而繁殖業者就是用催情的激素、種子,讓鳥持續繁殖。虎皮鸚鵡的繁殖能力特別強,有些飼主一不小心就讓牠們生蛋孵化,張君瑜曾看到新聞報導有飼主養了幾百隻鳥,因為不知如何預防繁殖,到最後無力照養,尋求動物福利組織幫助。

小型鸚鵡壽命十幾年,中大型鸚鵡壽命數十年,說不定比飼主還長壽,如此漫長的時間裡,飼主是否能終生飼養也是個問題。鸚鵡是聰明而敏感的動物,吳峮毅和張君瑜都有救援照顧的經驗,曾看過鸚鵡自己咬翅、拔毛、咬腳趾,自殘到受傷流血,原因是各種壓力和變化,例如棄養、虐待、失去夥伴等。

寵物鳥與外來種問題


▲三種八哥的不同之處。(來源:公視我們的島-八哥「隻」多少)

進口的寵物鳥因各種情況而流落野外,牠們可能會面對傷亡,也影響自然生態及本土鳥類。根據2005年的研究:「臺灣引入鳥種與寵物販賣關係之探討」,寵物貿易是台灣引入鳥種的主因,從1994年起,至少有290種外來寵物鳥種被引入,其中93種逃逸野外,28種有在野外繁殖的紀錄,總逃逸率約為32.1%。

2017年,高雄市野鳥學會調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外來種鳥類,發現有葵花鳳頭鸚鵡、白腰鵲鴝、鵲鴝、紅耳鵯、白尾八哥、家八哥、亞洲輝椋鳥。其中數量最多的是白腰鵲鴝,「因為其歌聲嘹亮婉轉,在台灣是頗受歡迎的外來寵物鳥種,自1988年就有逃逸野外的紀錄,2006年在台灣中南部已形成穩定成長的繁殖族群。」

另外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八哥鳥,2022年7月公視報導:「八哥可以學人類說話,曾經是很受歡迎的寵物鳥。業者發現商機,40、50年前從國外引進白尾八哥與家八哥,後來飼養風潮不再,牠們被棄養或從籠中逸出。」外來種與原生種可能產生競爭,報導中也提到,嘉義大學許富雄副教授收集相關資料,「發現台灣的原生八哥約占5%,白尾八哥大概占了62%,家八哥占31%左右。」

從這些資訊可以看到,寵物鳥帶來的外來種問題,但問題並不在於鳥本身,而在於業者及飼主。人為造成的生態問題,後續不只難以善後,更影響整個社會與大自然。

如何改善問題?政策與執行在哪裡?


▲鴉鵲無森-新泰國小學生陳易頡作品。(照片提供:張君瑜)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中明訂「特定寵物種類為犬、貓」,至於犬貓之外的寵物業,不須主管機關許可,雖有《動物保護法》的基本保障,如何取締、審核卻沒有標準。2011年,林務局試辦「鸚鵡一鳥一環一證」登記認證措施,但不具法律效力也並未強制執行,寵物鳥業者仍可自製腳環,編號也無統一格式。

吳峮毅有10多年的救援經驗,每年的通報救援案件都在變多,2021年就收到400多件,協會正在籌建鳥類收容所,但根源還是在於控管。她認為台灣應該學習歐美的制度,養鳥必須做寵物登記,用微晶片、腳環標示身分,在飛失、棄養後找到原飼主,以進行確認或處罰。對於業者的管理(包括家庭繁殖、私下買賣),需要法律規範其營業許可、繁殖數量、動物福利等。

關於外來種可能入侵的問題,2022年5月,農委會委請經濟部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新增8478種具有入侵風險的動物,自6月開始生效。其中鳥類約250種,包括輝椋鳥、白尾八哥、家八哥、黑領椋鳥、織布鳥、埃及聖䴉等,都是外來種逸出後,在野外建立族群。

2022年9月,動保團體推出「小動物友善飼養指南」,農委會畜牧處寵物管理科科長宋念潔表示,目前正進行動物保護法修法,已和專家、協會、動保團體召開溝通會議,未來會制定專章,增加寵物產業管理,會訂定子法,對於多元寵物秉持分類分級管理,也會訂定飼養指南。

在修法過程中也參與討論的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也是關懷生命協會動保扎根教育平台召集人吳宗憲教授則說,目前管理辦法是採取「分級管理」的制度,也就是說,對於某一些特定寵物的業者及飼養管理,會採取較嚴格的態度,但基於行政量能的不足,並無法管理所有寵物的業者及飼養,哪一些動物會分到哪一級,目前都還在商議當中。也因此,如果希望所有動物都能過得更好,除了政府的管制、業者的自律以外,民眾的正確觀念更是重中之重,如果愛動物,更應該順應其天性,而非一味地將所有喜歡的動物都飼養起來。

由於各界不斷呼籲,且問題已存在多年,農委會的行動勢在必行。不過只靠政策就能立即改變嗎?如何執行是重點所在,同時提升動保意識、社會關注與監督,多管齊下、共同努力,才能盡量降低傷害。

領養代替購買 愛鳥不一定要養鳥


▲新泰國小過去常有鳥類誤撞窗戶而傷亡,張君瑜指導學生在窗戶貼上貼紙,因而減少了窗殺的機率。(照片提供:張君瑜)

「雖然我家有很多鳥,但我不太贊成把動物馴養在家裡,除非是因為要當中途,或是有飛失寵物鳥找不到飼主。」張君瑜養的鳥都是來自救援或領養,她認為如果沒有走私買賣,鳥類就能在原棲地生活,但是因為人們想要養鳥,讓牠們被迫離開自己的家。

「為了讓牠活下來,我們一直在限縮牠的自由,並不是對牠很好的生活方式,而是在不得已中找到妥協。」飼主若能提供安全的環境、妥善的照顧,寵物鳥有機會活到很長壽,張君瑜說:「但是牠們沒有機會知道,牠們的祖先是過怎樣的生活。」

基於促進經濟發展,主管機關會輔導寵物業者(例如鸚鵡出口貿易),然而業者在獲利的同時,是否能負起風險控管的責任?2016年有業者提議,開放進口6種貓頭鷹,引發幾個保育團體聯合反對,原因包括:「1危及野外族群、2具有入侵風險、3政府缺乏管理辦法、4政府缺乏所需人員與資源、5欠缺經濟以及社會公平正義的評估、6引進外來種造成的問題與不具必要性、7違反動物福利、8有違生命教育。」

現在回顧這8點原因,並沒有改變多少,仍可應用於寵物鳥的現況。狗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domesticated animal),已超過萬年歷史,但我們至今仍未解決流浪狗相關問題。越來越多動物被人類圈養,飼主享受動物帶來的療癒和陪伴,但若有衍生問題,卻是整個社會都要承擔,對於動物和環境也造成傷害。

愛鳥就希望牠過得好,對於野生鳥,我們不捉、不養、不打擾,還給牠們自由和安全,只做有必要的救援;對於寵物鳥,我們以領養取代買賣,照顧動物福利,避免繁殖,降低數量。期待在未來的某個世代,人們不再圈養鳥類,而是保護自然棲地,欣賞鳥兒飛翔,尊重每個生命。




作者》 關懷生命協會

民國八十一年初,由此「挫魚」因緣,有心之士全力成立組織,有計劃地作長期性的教育宣導,把「愛護生靈,珍惜物命」的觀念深植人心。於是熱心響應並成立「關懷生命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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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純屬作者見解,非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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